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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護幼兒身心發展,在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強力建議下,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教育部,以禁止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幼童為原則進行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」修法,教育部在近日完成,並已呈送行政院,可望通過政院審議後列為優先法案,這會期送往立法院修法。(自由時報,2006.09.03)

業者爭取一天2小時


這項修法案引發補教業者及家長反彈,業者近日將串聯向行政院發出陳情信,希望面見蘇揆爭取,讓幼兒可以至少有「一天兩小時」的學習才藝彈性空間。


部分家長呼籲,政府有必要禁止劣質補習班招收幼童,避免揠苗助長,但也應顧及兒童學習音樂、美術、舞蹈等多元才藝的需求,否則家長勢必須花錢請家教來教小孩,增加家庭經濟負擔,也可能擴大貧富家庭的學前教育落差。


教育部社教司長劉奕權表示,未來無論音樂、美術、舞蹈等所謂才藝班,或是心算珠算、美語等補習班,一律禁止招收六歲以下幼童,主要是許多幼教學者建議不要讓身心發育還未成熟的學前幼童,太早接受填鴨式的才藝補習教育,避免揠苗助長影響幼童正常發育,以及扼殺兒童學習樂趣。


此次修法也加重罰則,除新增條文授權縣市可委託單位對補習班「行政檢查」,補習班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,否則可處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罰鍰;而且非法補習班違規招生,對負責人的罰鍰,將由現今五至二十五萬元,大幅提高為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,並可按次連罰直到停辦為止。


一旦通過補教法修法,未來這些幼兒才藝班、補習班,都將面臨違法必須停招問題;中華民國補教聯合會理事長林進榮建議,政府應尊重家長及幼兒學習多元才藝的教育選擇權,至少開放幼兒可有一週十二小時、一天兩小時的才藝學習空間。



近萬家補習班 勢將面臨衝擊


〔記者黃以敬/台北報導〕教育部將修法禁止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幼童,估計將有近萬家語文、舞蹈、音樂等各類補習班將受到影響。


教育部統計顯示,目前國內一萬多家補習班中,除文理類升學補習班,目前有招收幼童的,最多的是外語類補習班,已超過五千家,是十年前的六倍,其次是珠心算、音樂、舞蹈等技藝類補習班,現有約三千多家,比十年前增三倍。


目前坊間幼兒才藝補習班收費不一,以二十多人一班的幼兒舞蹈班為例,一小時收費從二百五十元、一個月平均叫價二、三千元起跳;需要樂器的鋼琴或小提琴班級,採取一對一或一對少授課,價格躍升到一小時七、八百元以上,若請名師開班,一個月鐘點費要上萬元。


「政府是不是管太多了?想學跳舞、彈琴的孩子要送到哪裡?」張姓家長更質疑,政府應該是想辦法提升補習教育或是幼稚教育的品質,讓小孩子有更多選擇,而不是重重限制。


幼兒才藝啟蒙年齡 看法不同


幼教學者指出,國內大多數的補習班環境不適合幼兒發育,太早讓孩子上所謂的才藝班外語班,反而導致子女身心發展受損。


幼托教育公共聯盟召集人、崑山科技大學幼保系副教授王淑英說,幼兒太早學彈琴猛按鍵盤,或是被強制學打算盤,未必適合手指的發育。至於目前最蓬勃的幼兒美語,師資大多沒有幼教專長,根本不適合幼兒學習,反而可能造成孩子學習挫折及錯誤學習。


目前各界對於幼兒才藝啟蒙年齡有不同看法,例如鋼琴、小提琴、珠算可能較適合手指、肢體發育較成熟的五、六歲以上幼童學習,但是音感、律動的啟發,也有專家認為可以提早,諸如雲門舞集舞蹈教室、朱宗慶打擊教室等知名團體,就都有開班招收未滿六歲的幼兒。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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