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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教法公聽會 親師業者都不滿


「幼教法照顧了誰?」「我要工作權!」「我要活下去!」台北縣海山高中內,一群來自北區的幼教教師與經營業者憤懣地喊著,悶熱陰鬱的天氣,似乎與他們的心情不謀而合。「這已經是第4場了!」中華民國幼教聯合會總會長黃麗珠說:「可是教育部對我們的意見都沒有回應!」(立報,2006.06.26)




不滿政策場面混亂


昨天上午由教育部主辦的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」第4場公聽會中,上千名的教師在海山高中活動中心內,激動地表達她們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的諸多不滿。一名幼稚園業者表示討論項目過多,時間不足,不應逐條討論,碰了教育部官員一個軟釘子;另一名業者憤而衝至台前,對教育部國教司司長潘文忠咆哮,場面一陣混亂。


全國教師會幼教副主委不滿地指出:「這個法的基本精神根本不對!」她表示,草案根本是把幼教的責任推給私立機構。「教育應該要保障弱勢。」她認為在現行的草案版本中,根本是為了滿足某些特定「優勢」的人。「我們鼓勵興學,滿足不同的需求,但是政府更該做的是廣設平價幼稚園,讓弱勢學生得以就讀。」


她進一步表示,現在少子化的問題日趨嚴重,草案中也毫無鼓勵民眾生育的誘因,教育政策未考慮人口結構的改變,根本是一大錯誤。「政策應該未雨綢繆,何況現在的雨已經下很大了!」她激動地說明,現行草案第2條規定,3歲前的孩子也可享托嬰服務,因為教育部認為先進國家亦有2歲入園的狀況,「問題它們是全世界福利政策走前端的國家,我們呢?」


業者:未考慮幼兒權益


一名私立幼教機構業者更直指,這個草案不是為了幼教設計的,「而是把幼兒園和私領域的照護混雜。」他抨擊政策的擬定根本是為了私領域的特定團體設定特色服務,未考慮全部的幼兒權益。


「而且這個法不合情理!」這名業者表示,他本身大學畢業,私下接受超過上千小時、包括政府與私人機構的研習訓練,但現行草案的法規內卻不承認他的資格,導致他無法教授幼稚園大班的學生;而過去一般民眾若家有要事,可能會將孩子托給鄰居照顧,但現在的法規卻不允許,「根本就是公法侵入私領域!」


台北縣教師會理事長邱漢強則重申先前召開的「幼托整合研討會」中百多名教師的意見:「3歲前的幼兒更應重視家庭教育。」他表示,此階段的幼兒仍應以照顧及養護功能為主,家庭教育的功能也應重於學校教育的功能。「政府應檢討相關社會福利政策,而非不斷把幼兒拉離家庭、拉離父母」。


教師:政策資訊應透明


全國教師會認為,未來托育中心或是幼兒園都應置專職廚工,為幼兒之營養、衛生及健康把關。目前許多公立幼稚園為進行人力精簡或組織再造方案,幼稚園的廚工採遇缺不補,非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立幼稚園都已採取遇缺不補的方式,更遑論其他私立幼稚園或托兒所,如此一來幼兒的健康著實令人憂心。


邱漢強進一步指出,無論公立或私立的幼稚園,未來這些教保人員的受雇者權益應受保障,「教師就是要接受教師法的保障!」他認為,台北縣小學已降至30人一班,幼托整合也應考慮小班教學的可能性,「應該調整至25人一班」;他也認為,日前教育部長杜正勝慎重出席國幼班的畢業典禮,「表示國教班確有存在必要,教育部也應重新研擬可行性。」邱漢強更語重心長地強調,教育部無論研擬任何政策,都應透明並公開資訊,才有助未來的政策執行。


家長:意見全被忽略

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慧英則表示,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之所以要修改,「就是因為幼兒教育亂、亂、亂。」她指出,過去累積太多利益團體的衝突,才導致修法的困難;她認為許多家長根本不知道怎麼選擇好的幼兒教育場所,「所以有的人才會上全美語幼兒園,繳了上萬元。」


蕭慧英進一步透露,家長團體對教育部也不甚滿意,「公聽會的消息都公布在教育部網站上,這些教師或業者都透過教師團體進行報名。2、3天內全部額滿,根本聽不到家長意見。」她指出,昨日公聽會與會者約千名,「但家長卻不超過5位。」


她稍帶無奈地表示,截至目前為止,她都還沒聽到相關團體提出真正針對「幼兒教育」的良好說法。蕭慧英認為,教育部辦理公聽會的「程序」錯誤,家長的意見也應該被傾聽。


此外,她認為法案中最重要的就是要「加重罰則」,以避免過去黑心立案的幼教機構壞了幼托整合的良好用意,「此外,教師的品質、比例,我們也認為需要再提升。」針對中華民國幼教聯合會認為應刪除家長會設立之條文,蕭慧英堅持仍應設立。「家長的參與其實相當重要。」她認為公立附幼的家長會可以併同,但私立機構則需獨立。


面對激動的上千名與會者,潘文忠稍帶尷尬且無奈地表示,公聽會的用意即是為了廣納各方意見,也強調、呼籲表達意見的教師及業者,應針對法條內容理性討論,不需群起吶喊,教育部絕對會彙整大家的意見。


幼托新制 數百幼教師抗議


【楊桂華、楊雅靜╱台北報導】教育部昨舉辦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草案最後一場公聽會,現場數百名幼教師舉白布條抗議法案將托嬰中心、課後照顧中心、居家式教保服務納入管理,規範亂成一團,還限定未來教保員要具備大學學歷,讓許多教保員擔心失業。


將轉型成幼兒園
一名幼教業者昨在公聽會說,草案出發點為「幼托整合」,主張將托兒所及幼稚園整合為幼兒園,由教育部統一管理,但居家照顧、托嬰中心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,各有不同規範,結果「比原來更亂」!
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長黃麗珠說,草案還限定未來教保員要在十年內取得大學學歷,全國約有五千所托兒所,師資多是未具備大學學歷的教保員,新法無疑是要資深教保員知難而退。她呼籲教育部廣開教保進修相關班別,不要讓這些教保教師面臨失業。
教育部國教司司長潘文忠表示,限定教保員十年內取得大學學歷,就是給資深教師緩衝適應期;另外,為使托兒所、幼稚園轉型成幼兒園,準備緩衝期為三年,未來也可能延長為五年。預計草案到年底出爐,再送政院審議。
台北市家長教育成長協會理事長林文虎說,幼托整合後,幼兒園統一由教育部管理,對場所設施管理、師資水準都將提升,他樂觀其成。

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草案重點
●托兒所、幼稚園整合為幼兒園,教育部主管
●幼兒園入園年齡2~6歲,應設園長、幼教師、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
●幼教師須依《師資培育法》規定,資格為大學幼教系畢業取得證照者
●教保員須幼教、幼保相關系所畢業,或修畢相關輔系、幼保學程者
註:草案預計年底出爐,再送行政院審議
資料來源:教育部 (蘋果日報,2006.06.26)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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