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各地「公、民共辦」托育服務每月合理收費表
 


 

附註:

1.     本表為衡量「家長合理負擔」、「人員合理薪資」與各項托育系統的永續運作之需所做的估計。

2.     保母托育的部分,由政府委辦的各地保母系統安排合格專業保母收托三至四名幼兒,不僅可以降低家長負擔,還可以讓保母托育專業化、提升服務品質、穩定薪資,並讓幼兒得到社會關係學習。此項措施可望引導國人多生小孩且多利用保母托育服務。表中保母收費 = 家長自付 + 政府補助(現行辦法由中央政府針對0~2足歲幼兒家庭年收入低於150萬者,給予每月3,000元補助)。

3.     表中社區幼兒園(以高雄縣鳳山市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為例)與國小課後照顧(以台中縣大里市益民國小為例)採公、民共辦模式,其費用為「家長自付成本費用」之估計金額,場所與設施由政府提供。社區幼兒園收費為每所收托八十名至一百名幼兒的規模下,將「註冊費」加「月費」平均計算所得每月費用。

4.     如果社會各界認為各項托育費用家長負擔仍然過重,或人員薪資過低,應建議政府增加補助,但所有補助應限定用於公共托育服務,以切實管控收費與品質。

5.     本聯盟呼籲,各直轄市與縣市應設立自治委員會,針對各鄉鎮市/區各項公、民共辦(即接受政府委辦及補助之)托育服務訂定年度收費金額。本聯盟也將定期公布合理收費額度。


 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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