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各小組會議陸續展開,其中「社會安全組」為了增加誘因,鼓勵年輕人多生育,初步規劃未來朝向「領取育嬰津貼」或「領取保母津貼」雙軌並行,但僅能擇其一,希望解決孩童托育問題後,生育率能節節高升。(立報,2006.07.04)






社會安全




組昨天召開說帖擬定會議,其中針對托育制度、生育津貼及托育補助等獎勵生產措施有很多討論,台大外文系教授劉毓秀與台灣婦女團提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曼麗,協助擬定最後版本供小組討論。


婦女因懷孕遭雇主解聘經常發生,主因在於2個月的產假雇主要支付薪資外,還需聘請替代人力。為保障婦女就業及解決雇主難題,她們建議,婦女產假期間薪資納入勞保給付,以協助雇主解決產假替代人力問題;另外,育嬰假目前雖有2年,但沒有津貼,她們也認為應該給予津貼。


劉毓秀同時指出,年輕人不敢生育最大問題為托育,只要減輕托育負擔,給家長平價又普及的托育,就能鼓勵生育,因此建議給予托育補助,減輕家長負擔。


不過,與會人士也普遍認為,育嬰津貼與托育補助前者鼓勵照顧小孩,後者則必須上班,立意相悖,建議只能擇一申請,也獲得與會人士認同。


根據目前規劃,未來父母其中一人能選擇請育嬰假,留在家中照顧孩子,並能領取育嬰津貼,或者父母(或單親者)能外出工作,由政府補助一定金額的津貼,以減輕家長負擔。


不過,主婦聯盟董事長顏美娟認為,此條文只限於有工作者,排除專心在家照顧孩子的家庭主婦/夫,讓他們無法請育嬰假,也無法請領托育津貼,分明是「家庭主婦/夫懲罰條款」,相當不公。對此,有人認為特殊狀況可專案處理,經評估後給予補助,但有人則持不同意見。最後,為避免懲罰這些沒有工作在家專心照顧孩子者,與會人士同意可列入托育津貼的申請對象,才取得最終共識。


這些意見將在經續會中跨部會、跨小組協商,未來並進行相關法案研擬,通過後才能上路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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