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針對媒體引述家長說法指出,婉如基金會保母「疑似兒虐」,經臺北縣社會局昨日(99/7/9)介入並會同家暴防治中心社工員查證後判定,並無保母不當照顧之情事。

基金會的協助必須公正、公允

  基金會擔任「公正第三人」的角色,需同時顧及家長、保母,以及托育兒童的權益。事實上,我們的督導數度調解家長與保母間的認知差異、溝通糾紛後,也曾經向家長建議轉托至其他保母,但遭家長拒絕。因此,不能因為單一投訴事件就貿然論斷保母是非。

 

應該同心協力,不是破壞互信

    我們呼籲,「托育信任」需要保母、家長、基金會的通力合作。從兒童最佳利益的角度來設想,建立兒童托育管理的制度。

  兒童托育管理制度建立不易,其終極目標,是形塑社會的互助育兒文化、信任合作習慣,讓家庭有可以安心的托兒對象。

  媒體捕風捉影,利用家長情緒起舞,或未審先判質疑保母兒虐、拍攝幼兒畫面以求聳動,破壞社會大眾對於保母托育整體的信任,都是不公道的做法。也傷害了其他無數家長、保母和孩子之間,那一點一滴正在萌芽的信任關係。

 

聯絡人:王兆慶 0935857100









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